在福建省首届“十佳交通文明标兵”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


交通部文明办副主任 谷秀英
(2007年9月29日)

尊敬的朱清主任、谢兰捷厅长、严金铭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受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司长、部文明办主任何建中同志的委托,由我出席福建省首届“十佳交通文明标兵”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感到十分高兴。当前,正值全国上下欢庆建国58周年和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之际,在此我谨代表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司长、交通部文明办主任对大会的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获得表彰的“十佳交通文明标兵”表示崇高的敬意,并向福建省广大交通干部职工表示节日的问候!
    近年来,福建省交通行业这几年发展的势头很好,在加快交通发展的进程中,始终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方针,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并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仅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还在2006年实现了四个突破(完成建设投资263.9亿元,突破200亿元,增长43.5%;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500万标箱,增长19.4%;新开通泉州石井至金门海上直航第三条客运航线,福建沿海地区与澎湖实现客货运个案直航),交通行业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2005年底,福建省交通厅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去年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上,福建省交通厅被交通部评为“全国交通文明行业” 称号,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仅有二家获此荣誉。刚才听同志们介绍,在最新一届的省级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评比中,全省交通行业共涌现出省级创文明行业先进行业2个,省级文明单位83个,比上一届增长了52.6%,50%的设区市交通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00%的厅直单位获得省直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应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省文明办的指导是分不开的,是福建省交通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交通部文明办对福建交通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是满意的。
    今天,福建省交通厅召开大会表彰首届全省“十佳交通文明标兵”。这是你们在选树全省交通行业的重大先进典型、完善交通行业先进模范培育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和有益的尝试,必将有力地促进全省交通行业以“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
    在此,希望福建省各级交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的领导下,继续发扬传统、开拓创新,在新的历史阶段,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交通发展实践,清醒认识交通发展的历史地位和使命,全面把握政府职能转变、发展模式转型、交通产业升级和公共管理创新等新形势下的交通发展课题,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学树创活动和交通文化建设,落实交通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进一步推动交通事业和谐发展、创新发展。
    最后,祝愿福建省交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上取得更大成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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