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简  介



中共十二大会场

    
    1982年9月1~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9人。代表全国3965万多名党员。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胡耀邦代表党中央作了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叶剑英、陈云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大会通过决议,批准胡耀邦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李先念致闭幕词。《报告》明确规定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制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提出建设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高度精神文明,制定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方针,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根据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大会决定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一中全会 1982年9月12~1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胡耀邦、赵紫阳主持。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批准了顾问委员会和纪检委的组成人员。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二中全会 1983年10月11~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明确规定了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选举产生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胡耀邦任主任。万里、余秋里、薄一波、胡启立、王鹤寿为副主任,王震、杨尚昆、胡乔木、习仲勋、宋任穷为顾问。邓小平作了题为《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的讲话。陈云在会上重点讲了清理“三种人”和共产党员不能以权谋私等问题。会议递补候补中央委员杨泰芳、郎大忠(藏族)为中央委员。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 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阐明了加快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决定于1985年9月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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