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简  介



中共十三大会场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五中全会 1989年11月6~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五中全会关于同意邓小平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决定江泽民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杨尚昆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刘华清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杨白冰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秘书长。江泽民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七中全会 1990年12月25~3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会议期间,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的基本内容是:(1)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本要求和今后十年和“八五”时期经济建设的重点;(2)制定与实施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必须遵循正确的指导方针;(3)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下大力量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的素质。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八中全会 1991年11月25~2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到本世纪末确保粮食总产量达到5000亿公斤,农村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九中全会 1992年10月5日~9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决定,1992年10月1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共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全会同意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赵紫阳同志在1989年政治动乱中所犯错误继续审查情况的汇报,同意维持十三届四中全会对赵紫阳同志所犯错误的结论并结束审查。

上一页




福建省交通厅直属机关党委  闽ICP备05020287号  版权所有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  联系电话:0591-87077149
传真:0591-87077145   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