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纪委、省直党工委、省直纪工委和厅党组的领导下,厅直机关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纪委、省直纪工委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总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完善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为我省交通中心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
本届纪委工作回顾
一、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持续推进厅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班子重视,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在责任主体上,由党务部门向有关业务部门延伸;在责任目标上,做到经济业务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同明确;在责任内容上,着重突出交通行业特点,赋予了新的内容。在厅党组重视和支持下,厅直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部分厅直单位与下属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和机关内部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或《双目标管理责任状》,聘请廉政监督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公开向全社会进行廉政承诺等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责任制度。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进行分解,任务落实到位。按照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部署,厅直纪委努力做好《意见》的立项分解,明确工作具体任务,明确具体责任部门。通过层层分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
充分发挥合力,监督落实到位。厅直纪委配合厅纪检组监察室、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厅直各单位及厅机关的财务工作、预算执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审计,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务报销行为进行审核跟踪,有效地促进了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厅管干部审计覆盖面达到100%。同时,还加强了厅直单位信访等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厅直单位干部任用、干部交流等领域的监督检查等。
二、改革创新、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交通建设领域廉政长效机制
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贯彻《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和《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双合同制”(《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一是落实质量信誉考核机制。按照厅出台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从业单位、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大信用评价、考核,奖惩措施,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二是协助厅有关部门不断健全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形成较为完善的二级质量监督网络。省交通质监站针对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和农村路网核验工作制定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廉洁自律规定》和《农村路网现场取芯起始桩号随机确定办法》。三是配合厅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督。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律手段不断增强市场监管的能力。向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人员,重点加强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变更设计、资金划拨等主要环节的监控。在莆秀高速公路采用投资人招标制,有效杜绝中间人挂靠招标行为和防止中标单位通过设计变更获利。配合做好“两头双核一督察”制度的落实,农村公路质量稳步提高,全省路面取芯核验合格率稳步提高到90%以上。充分发挥审计、财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运用执法督察、专项检查、质量监督和审计监督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配合厅审计处、省交通造价站对双湖入闽通道等交通建设项目进行了造价审计。
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按照厅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厅直机关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厅纪检监察部门在交通厅网站上开通了治理商业贿赂网页,公布举报电话,刊登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和工作动态等。同时运用行业媒体、专题宣传材料、收看警示片、专题报告会或学习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填写《商业贿赂行为表现形式调查表》等形式,摸清可能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与表现形式。厅机关通过“三查三对照”,厅直各单位通过“四查四对照”,深入查摆可能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通过自查,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奠定良好基础。厅直纪委协助厅纪检组监察室组织督查组到各地交通部门和厅直属单位开展督查指导,并对部分厅直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了35%。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厅直纪委在抓厅直机关政风行风的过程中,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着力点。一是在厅直单位中推行“纠风工作目标管理”,把执法队伍建设、纠风工作、“民主评议行风”等专项工作纳入厅直单位纠风目标管理的范畴。以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样板,形成责任落实,机制完善,措施到位,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指导厅直有关单位开展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道路客运站管理等专项治理工作。2005年我省成为全国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份。二是贯彻厅党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见》,协助厅纪检组监察室做好诫勉谈话、任职前谈话、干部述廉、任前公示、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及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厅直单位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营造崇尚廉洁、反对奢侈的良好氛围,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好“五个不许”、“两个纠正”、“五个严禁”等制度。三是深入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按照交通部、省委文明办的部署,分别在全省公路通行费征管系统和道路水路客运站、出租车子行业中开展第四届、第五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良好行风的形成。四是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厅出台的信访举报“六项制度”,协助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我厅制定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和执行党纪处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查处、核实、督办、催办等工作,在厅直单位中设立“廉情直报”联络员。五是认真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办厅直单位中违反干部任用规定、贪污受贿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等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近四年来共有8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
四、加强教育、营造氛围,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不断健全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一是在厅直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协助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一手抓提高觉悟,一手抓增强能力,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政为民、服务交通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先教活动党员达到1399人。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文件,不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中心目标,在加强对厅直各单位广大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的同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以厅直单位和厅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开展“廉政勤政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经常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三是按照厅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督促厅直各单位抓好落实。
在厅直单位中大力推进廉政交通文化建设,为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供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交通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参与全省交通系统“红船杯”党章知识竞赛、“清风正气在交通”演讲比赛、家庭助廉及廉内助等活动,将“展示廉政交通新形象”主题教育引向深入。开展厅直单位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廉政文化建设征文活动。参与组织召开交通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研讨,为建立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廉政教育、研讨氛围。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提升运作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开展机关“效率年”活动,着重抓好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已有制度的贯彻落实;围绕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配合厅效能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明察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深化机关绩效评估工作,推动职能转变,改进作风和行政管理创新;协同厅信息办推进政务公开,在厅直党委的部署下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对厅直机关办事行为监督制约,加快电子政务和交通信息化建设;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配合厅人事等有关部门推行机关民主测评、工作岗位AB角等措施。坚持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导向。重点监察厅直单位在选拔用人上是否坚持任人唯贤,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五重五不简单”的标准;在程序上是否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推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厅直纪委参与了过程监督;2006年底还初步建立了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价制度。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厅直纪委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对领导干部廉政从政的要求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谢兰捷厅长在交通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上对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的要求,要求厅直单位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讲求责任,注重具体运作,注重实效,讲求效率,讲团结,讲正气。协助厅纪检组召开厅直主要党政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仅2006年就开展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436人次,任前廉政谈话307人次,诫勉谈话7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543人次,询问质询问16人次。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在交通厅网站上开通“厅长信箱”;部分厅直单位还推出了领导接待日。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厅党组成员率先示范,2006、2007连续两年“春运”期间分别带队到基层检查工作。厅直各单位也高度重视领导作风建设,主要领导经常到基层、办事窗口一线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了新的成效。
回顾四年多来,厅直纪委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厅直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个别单位对于如何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还不够清晰,方法措施还不够有力,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够;个别干部不够注意廉洁自律,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新一届厅直纪委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的工作意见
根据省纪委、省直纪工委和厅党组的总体部署,下一阶段厅直机关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以及下半年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大力弘扬“一通百通海西八方纵横”福建交通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拓展源头治理工作领域,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努力建立和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海西交通建设提供良好政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继续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领导干部要率先作出表率,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采取实际措施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纠正和治理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检查、会议。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组(党委)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和谐交通建设的本领,把全系统的好作风给带动起来。
二、持续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提高党员廉洁自律意识
厅直各单位要继续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廉政教育重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拓宽教育覆盖面,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加强交通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扎实地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所站、进校园、进家庭、进工地活动,不断深化廉政文化的研究,推进交通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抓好以“廉政勤政促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依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新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严格要求自己,当好表率。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促进预防腐败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要注重队伍形象,严肃公务纪律;着力解决服务窗口态度不好、效率不高,特别是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等问题,树好机关“第一形象”。要坚持重服务,多深入基层,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基层群众遇到重大困难的时候,要主动服务,排忧解难,并注意把阶段性、临时性的帮扶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机关效能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厅直单位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以具有行政职能的厅直单位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厅直机关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集中精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巩固我省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深入推进治理水上“三乱”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公路和水上“三乱”问题的发生。对出现严重“三乱”的地区,坚决取消其基本无“三乱”资格。进一步总结和完善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监督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快速查处“三乱”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特权车”、“人情车”专项清理工作。深入推进“纠风工作目标管理”活动。2007年要有50%以上厅直单位实现纠风工作管理目标。
四、继续拓展源头治理工作领域,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
加大改革力度,配合厅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厅机关和厅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完善浦南、泉三、莆秀高速公路项目采用投资人招标、顾问公司管理加施工总承包、总价包干等做法,积极试行项目代建制,推行勘察监理制和设计文件审查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推行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最大限度减小人为因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各项制度落实。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设计变更、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要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有效防治腐败的新举措。组织开展公路经营权转让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完善经营权转让规定,规范转让程序。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业主行为,防止利用关联实体套取建设资金、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继续开展治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继续完善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厅机关和厅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意见》。厅直纪委要继续配合厅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并严肃查处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要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继续加强对厅直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资金分配、资源调配、干部任免使用等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厅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在执行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强化行政监察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开展行政效能监督,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交通重大决策及发展规划的监督检查,深化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的绩效评估工作,完善考评机制,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开展廉政监察,强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交通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行为,坚决纠正乱摊派、乱集资行为,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和新的债务,确保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在交通行业的落实。
当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在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各项主要工作任务正在全面落实中,海西交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我们要在省纪委、省直纪工委和厅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继续弘扬“一通百通海西八方纵横”福建交通精神,扎实推进厅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增强交通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海西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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